鑰匙扣內有跟蹤器?老謠言!
摘要:幾天來,一則署名為“鎮江市公安局宣傳辦”所謂的“精美鑰匙扣內有跟蹤器”的“防騙提示”,開始在市民的微信朋友圈、論壇流傳。警方還強調,鎮江市公安局如向社會發布各類防范提示,均會通過鎮江市公安局官網、“平安鎮江”官方微信公眾號、“平安鎮江”官方微博等官方渠道發布信息,請大家注意關注,切勿聽信謠言。
揚子晚報訊(通訊員曹倫平酈佳梅記者萬凌云)幾天來,一則署名為“鎮江市公安局宣傳辦”所謂的“精美鑰匙扣內有跟蹤器”的“防騙提示”,開始在市民的微信朋友圈、論壇流傳。對此,17日鎮江警方專程辟謠。
警方表示,首先,鎮江市公安局“宣傳辦”這個部門純屬子虛烏有,鎮江市各級公安機關也從未設立“宣傳辦”這個部門。其次,鎮江市公安局也從未發布過上述內容的防騙提示,請注意分辨。
警方表示,“鑰匙扣內有跟蹤器”已以及“憑身份證、手機、錄視頻等開設借貸寶賬號”等傳言,近期,警方暫未接受過此類案是老謠言了,警方也多次辟謠,根本不存在所謂的鑰匙扣內含有跟蹤器的事實。大家只要網上搜索便知,此類謠言在每年都會被傳起數次。
不過,警方提醒大家務必保存好自己的身份證、手機驗證碼等個人重要證件和信息,不要隨便泄露給他人。同時,對于生活中遇到的來路不明“二維碼”,請謹慎掃描,謹防上當受騙。此外,互聯網時代,信息量巨大,請大家謹慎對待,注意甄別。
警方還強調,鎮江市公安局如向社會發布各類防范提示,均會通過鎮江市公安局官網、“平安鎮江”官方微信公眾號、“平安鎮江”官方微博等官方渠道發布信息,請大家注意關注,切勿聽信謠言。
最后,警方警示廣大市民不要傳播、轉發、分享此類所謂的“防騙提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責任編輯:吳麗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