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任性”求包郵 訴至法院遭駁回
金山網訊 大多數網購的親都會知道,“包郵”是賣家為了吸引顧客的一種手段,仍有許多店主是不支持偏遠地區送貨的。近日,丹徒法院民一庭審理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判定不支持原告的“包郵”要求。
阿木來自離鎮江數千里之外的省份貴州,經人介紹與鎮江的劉強認識,并向劉強購買一臺機器。阿木通過微信轉賬定金后來到鎮江,對機器進行拆卸裝車并支付了尾款。不料當天下雨路滑,裝車時零件滑落把工人給砸傷了,裝車一事只能中止,阿木夫婦也回了老家。
之后,阿木和劉強因機器的裝車、運送問題發生爭議,阿木認為自己的住所地貴州為交付地點,要求賣家負責運送、安裝。劉強則認為鎮江才是交付地點,要求買方自行提貨。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阿木訴至法院。
該院法官審理認為,合同履行地點不明確時,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原被告均未提交證據證明約定了交貨地點,所以履行交付義務的地點應該是接受貨幣的被告所在地即鎮江。遂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原告上訴后,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判決。(涂蕾 馬劦)
責任編輯:董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