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中法院依法拆除江灘違建 整治長江流域生態環境


金山網訊 12月18日上午8點,揚中法院在公安、城管等部門的支持配合下,依法對揚中市市一處非法占用灘地筑堤違建案件強制執行。
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朱某未經許可,陸續在該市三橋下游側長江河道灘上筑堤,圈圍河道灘地面積29400平方米,并在河道灘地上搭建畜禽舍192平方米,彩鋼瓦房屋6間112平方米。2017年6月20日,揚中市水利農局依據相關規定,要求朱某自行拆除筑堤、彩鋼瓦房屋和畜禽舍,恢復原狀,罰款10000元。被申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既未陳述和申辯,亦未履行行政處罰決定,2018年3月16日,市水利農局向揚中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違章建筑和筑堤行為,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并嚴重影響防洪防災。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局干警依法向被執行人朱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及傳票,張貼強拆公告,并多次至現場與被執行人談話,要求其按照法律規定自動履行。
因朱某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完畢,為保護長江水域生態環境,維護江堤安全,根據水利農局對朱某的行政處罰決定,該院決定強制拆除朱某非法占用地上的建筑物,推平筑堤,恢復原地貌。
本次執行活動前,揚中法院執行局制定了詳細預案,并召開協調會明確責任分工。上午7點40分,在執行局長陳明一聲令下,二十余名執行干警從院內出發,趕赴執行現場。在執行干警宣讀現場紀律后,拆除施工組順利入場,對違建房屋和筑堤進行拆除,拆除工作持續至中午12點,建筑垃圾被清運完畢,江堤恢復原貌。(解珍瑾)
責任編輯:董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