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心照執行:執行路上不言棄
金山網訊 “對,下午兩點,你到法院門口給我打電話,”就這短短的幾分鐘,丹徒法院執行局法官助理陳海順已經接到了第三個當事人打來的電話。如今這位說話聲音洪亮、走路腳下生風、做事井井有條的執行員已經和四年前初來法院略顯羞澀的小伙子判若兩人了。
原告唐某和被告沈某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丹徒法院判決沈某返還原告購房款三十萬元。后被告拒不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說起這起執行案件,陳海順顯得有些無奈:“被執行人太難找了,電話偶爾會接通,問他住在哪里就是不答,也不肯來法院,經過幾個月的調查,才找到他的工作單位,現在終于同意來法院調解。”
3月28日下午,沈某如約來到法院,陳海順立即聯系申請執行人,組織雙方當面調解。經過兩個多小時的交談,沈某表示自己對法院判決沒有異議,除了拍賣房產的十九萬余元法院已直接扣劃給申請執行人,剩余十萬余元目前沒有能力償還。雖然調解無果,但細心的陳法官卻注意到沈某佩戴的名牌手表顯示其生活水平并不低,對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沈某,合議庭討論決定對被執行人采取司法拘留。
司法拘留只是手段,并不是目的。送往拘留所的途中,陳海順仍然沒有放棄做沈某的思想工作:“你現在多拘留一天,還款利息也多一天,出來還是要還的,如果你一直不履行,就不是拘留這么簡單了。現在如果你能保證及時還款,申請人答應放棄利息。”距拘留所還有五分鐘車程的路上,沈某才意識到拒不履行的嚴重后果,急忙聯系妻子過來還款。途中,沈某給付申請執行人四萬元,剩余款項分期履行,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案件順利調解,回到辦公室已是晚上八點,小陳長嘆一口氣。身雖勞,猶苦卓,執行路上不言棄。正是各級法院的全力攻堅,每位執行員夜以繼日的奮斗,才保障了勝訴權益落地見效。萬物生長的春天,我們已整裝待發,向著“切實解決執行難”的更高目標邁進!(董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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