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請慎言,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摘要:6月4日下午6點多,潤州交警在黃山西路九華山路路口開展巡邏執勤,對一輛摩托車駕駛人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該男子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交警依規現場處罰,該男子現場對處罰無異議。

6月4日下午6點多,潤州交警在黃山西路九華山路路口開展巡邏執勤,對一輛摩托車駕駛人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該男子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交警依規現場處罰,該男子現場對處罰無異議。
但與其同行的另一名男子,對執勤民警進行了手機拍攝,對交警正常執法不滿,離開現場后,為泄私憤,在微博上發帖。帖子上對民警為何處罰的原由只字未提,惡意捏造事實,并用粗俗的語言對執勤民警公開進行侮辱,對民警的聲譽和執法機關形象造成嚴重影響。

6月5日下午6點多,潤州公安分局七里甸派出所受案展開偵查通過多方偵查、仔細摸排鎖定發布微博侮辱民警的違法行為人,并與6日下午將其抓獲經審訊其對自己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責任編輯:鄧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