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法院今日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金山網訊 涉嫌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非法采礦罪、開設賭場罪、貪污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7月9日上午,丹徒法院對王某輝、王某聶等12名被告人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區人大代表、區政協委員、區監委相關科室辦案人員和區公安局、區司法局相關同志及普通群眾等百余名人士到場旁聽庭審。
鎮江市丹徒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5年至2019年1月間,以王某輝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為達到非法斂財的目的,以賭場放貸、維護賭場秩序及要債等為手段,在鎮江市丹徒區、京口區等地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11起;以王某聶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為獲取非法利益,實施敲詐勒索、非法采礦等犯罪行為3起。兩個惡勢力犯罪集團通過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了當地經濟、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與此同時,王某輝等人還以營利為目的,在鎮江市京口區、丹徒區等地糾約人員以麻將牌筒子、骰子為賭具,采用“牛牛”的形式進行賭博二十余場,每場參賭人員十人左右,抽頭漁利共計10余萬元。
而王某聶則伙同他人,在王某成(另案處理)擔任丹徒區辛豐鎮石城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其及自身村委會委員的職務便利,在協助辛豐鎮政府對連淮揚鎮鐵路附屬設施征地過程中,采用搶栽搶種樹苗、偽造補償資料等方式,騙取附著物補償款152150元并予以私分。且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先后3次通過王某健送給王某成共計現金410000元。
庭審中,法庭對被告人涉嫌犯罪事實進行了舉證、質證,部分被告人對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自愿認罪認罰。庭審一直持續至下午6時,因該案系重大涉惡案件,合議庭宣布休庭,將擇期宣判。(董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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