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心照執行:法院執行有溫度 修復破碎母女情
金山網訊 “媽!”——“哎!”時隔三年,高女士終于再次聽到了自己親生女兒喊自己一聲媽媽。母女二人緊緊相擁一起,眼角還掛著喜悅的淚水,這是丹徒法院執行一起撫養費糾紛案件的畫面。
小霞與媽媽的矛盾還要從若干年前說起。2010年,高女士與前夫離婚,小霞由父親撫養,高女士每月支付撫養費200元。后因物價增高和上學、生活開支需要,小霞于2013年底將母親訴至法院,要求增加每月的撫養費,經審理,法院判決高女士每月給付小霞生活費350元,并承擔其醫療費、教育費的二分之一。
但時間久了,與前夫離婚后的高女士越來越疏于對女兒的關心和照顧,女兒生病也不能陪在身邊,導致小霞對母親較為反感,父女二人一直不愿意與高女士相見,高女士也因此不愿按時支付每月的撫養費。2016年,法院通過采取強制措施,執行了撫養費一萬余元。 今年年初,執行局再次受理該起撫養費糾紛案件,執行員閆程承辦該案后,認為調解才是妥善解決糾紛的辦法。此時正值暑假,閆程將中考結束的小霞和被執行人高女士一起約到法院,希望通過面對面溝通交流,做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
經過執行員一番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調解勸說,高女士逐漸意識到自己多年來一直把對前夫和婚姻失敗的不滿強加在女兒身上,而疏忽了對女兒的關心,以致于現在兩人之間的隔閡越來越大,當場自責落淚。已經初中畢業的女兒也在談話過程中體諒到母親這些年的不易,從開始見面時的陌生到離開時的擁抱,兩人多年的心結得以解開,最終高女士心甘情愿地將撫養費轉賬給了小霞父親。(董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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