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法院召開依法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工作新聞發布會
10月31日上午,丹徒法院召開依法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工作新聞發布會,通報該院近年來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工作情況,并對一起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進行公開開庭審理。
上午10:00,庭審正式開始。2016年,呂女士向某租賃有限公司申請融資租賃,雙方簽訂的合同約定:由租賃公司購買呂女士所有的轎車一輛,并按約出租給呂女士,租期為36個月,車輛所有權自放款激活日起歸租賃公司所有,呂女士支付全部租金及尾款且租期結束后車輛歸其所有。合同簽署后,租賃公司按照合同約定向呂女士提供了融資服務。但截止目前,呂女士未按期支付租金及尾款,且失去聯系。為維護自身權益,租賃公司將呂女士告上法庭。當日庭審,呂女士未到庭,經過法庭調查、原告舉證、法庭辯論等環節后,法官宣布休庭擇日宣判。
“現今有相當一部分年輕人熱衷于超前消費,選擇以貸款或融資租賃的方式購買高檔車輛,卻沒有考慮清楚自己是否有經濟能力負擔合同項下的債務。因此,貸款方或出租方在選擇交易相對方時,就需要全面審查合同相對方的資信狀況,制定合法合規的合同文本,及時跟蹤相對方的還款情況并定期回訪,發現有違約或違約可能的,應及時主張權利,防范風險,設定抵押權的,應及時訴請法院實現抵押權。”庭審結束后,案件承辦人壯蓓說道。
在隨后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該院政治部副主任劉江蕓首先介紹了召開此次發布會的背景和意義。該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孫旭東隨后從強化審執職能、強化風險防控、強化源頭治理三個方面通報了丹徒法院近年來依法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主要做法和取得成績。 近年來,丹徒法院牢固樹立大局意識,積極運用司法手段,保障維護金融秩序,促進金融市場健康發展。2016年1月至今年上半年,共審結涉及金融方面的各類案件2442件,解決爭議標的17.66億元,執結申請強制執行案件709件,執行到位標的2.87億元。
下一步,丹徒法院將進一步通過加強金融案件審判工作、加大金融案件執行力度、強化金融法律宣傳工作、建立健全協調聯動機制,依法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推動丹徒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責任編輯:董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