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網信鄭重提醒:疫情面前,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觸底線必被究!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出現以來,廣大市民高度關注我市疫情情況,絕大多數網民都能理性上網,遠離謠言;但仍有個別網民故意在網絡平臺編造、散布涉疫情不實信息,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甚至引發恐慌。
案例警示
案例一:1月23日,微信網民“華仔”在微信群內發布“新型肺炎是武漢病毒研究所研究人員被傳染帶出來的”、“非典是北京病毒研究所造成的,不要被專家等忽悠”等造謠信息,引發群眾恐慌。經查,網民湯某強(男,31歲,鎮江丹陽人)為博取他人關注,自行編造發布了上述謠言信息。目前,鎮江警方已依法對湯某強處以行政拘留5日。
案例二:近期,在我市多個微信群中有涉及我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不實謠言流傳。我市公安部門立即展開調查。經查,吳某(男,36歲)、朱某(女,38歲)在微信群內發布不實謠言被網民大量轉發,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二人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吳某、朱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分別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七日、五日。

案例三:1月22日,我市多個微信群及朋友圈出現傳言稱丹陽市火車站發現有從武漢坐火車到丹陽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暈倒被緊急拉走,后經證實為謠言,實際情況是一名常州到丹陽的旅客因低血糖暈厥后經救治已無大礙。
案例四:1月23日,網傳我市一名大學生從武漢返回句容被發現疑似肺炎、后白鎮有人感染等消息,引發社會關注,后經證實為謠言,其上傳圖片視頻為句容市人民醫院在進行應急演練。
案例五:1月23日,一則“丹陽市人民醫院發現一例新冠肺炎患者,醫院全都被封鎖”的消息在微信群里廣為流傳。后經證實為假消息,丹陽市人民醫院從未確診過新冠肺炎病例。
案例六:1月23日,網上流傳丹陽金鷹購物廣場一名從武漢回來的人員在廣場麥當勞內暈倒,引發恐慌。經證實此為假消息,近期沒有人在麥當勞內出現暈倒。
案例七:1月24日,一則“一名從武漢回來的人員發熱在丹陽市中醫院就醫且拒絕隔離”的消息在微信圈群里廣為流傳,經證實為假消息,丹陽市中醫院未收治過武漢回來的發熱病人。
案例八:1月25日,微信群里流傳一則“相關人員透露,句容天王鎮確診兩例新冠肺炎病例”的信息。經證實為謠言,句容市天王鎮未發現新冠肺炎病例。
案例九:1月26日,網傳一輛浙江牌照的私家車從武漢逃離出來進入句容市二圣村,車上有被確診的新冠病毒患者。經核實,該信息已在其他省市傳播不同版本,通過行駛軌跡查詢,該車近期未去過武漢也沒來過句容。

鄭重提示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鎮江網信部門鄭重提醒廣大網民:
一、不造謠,不發布任何未經官方證實的虛假信息和言論。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信息應以官方媒體、各級政府等官方平臺權威發布為準。
二、不傳謠,不傳播對于未經證實和來源不明的網上消息,對于謠言,主動舉報,可撥打110,12345進行舉報。
三、不信謠,對未經證實和來源不明的網上消息要仔細辨別、理智分析。
四、全市各級各類網站和自媒體要從嚴審核信息來源和內容。對通過在網上蓄意編造、傳播、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網信、公安部門將嚴厲打擊并依法追究發布人、轉發人及相關網絡平臺的法律責任。
五、鼓勵廣大網民積極發布正能量信息,轉發官方發布的防疫知識,引導廣大市民正確認識疫情,合理做好自身防護工作,齊心協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中共鎮江市委網信辦
2020年1月29日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兩高《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第二款: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責任編輯:值班賬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