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話糧印

□ 潘春華
糧印,又叫“糧封”,俗稱“糧印板”,顧名思義,是用于封蓋糧倉、糧堆的一種特質的印板,即蓋在糧食上面的印章。過去,多用于官倉、糧行、私家貯糧。在糧食進場晾曬、篩選、臨時堆放或進倉儲存時,于糧食上面密密匝匝地加蓋糧印以防偷盜,并作為驗信的重要憑證,如同門上的封條一般。
糧印通常由民間木匠用木頭制作,從選材、設計,到做坯、雕刻,頗費一番工夫。糧印大多呈長方形,大小不一,常見的長約一尺,寬約半尺,厚約一寸。正面刻有不同字體、不同風格的文字,字數不等。印文有雕刻家族姓氏的,有雕刻米號、糧行商號名的,也有雕刻吉祥文字的,如“福”“德”“仁”“呈祥”“太平”等,還有雕刻成各種吉祥圖案、花草紋飾的。印面分朱文和白文兩種,朱文印面反寫的字是凸起的,按在糧食上正字就凹陷下去了;而白文印面,就是把反寫的字鏤凹下去,按在糧食上正字就凸起了。一方完整的糧印,除了正面刻有文字、圖飾外,背面還有一個印鈕,便于用力按印和將印提起。
蓋印時,不需要石灰粉,只需握住印鈕,在糧食堆上按一按,拎起糧印后,糧堆上便有了字,接著再蓋第二下,第三下,直至糧堆上滿是字為止。
糧印,源遠流長,它是伴隨著農耕文化而生的。宋代受印鑒啟發,便開始制作并使用糧印了。不過,那時還是皇糧國庫里用,后來慢慢傳到民間。為了防止伙計和看守庫房的監守自盜,遂用糧印在糧食上面按一按,糧印就是驗信的憑證了。
據文獻記載,明清時期,官府糧倉囤糧一般用木板隔成方形的糧食囤,民間商號糧倉囤糧則用蘆葦席編織成圓形的糧食囤。當每囤糧食裝滿后,都要由2至3名掌印人在糧食表面壓蓋刻制好的糧印,確認這囤糧食已經封存。掌印人所持的糧印圖案各不相同,到了開倉用糧時,蓋糧印的掌印人必須同時到場,各自檢驗所壓蓋的印模,看看是否完整,以此來確保糧食數量無誤。
鎮江是江南一帶較早使用糧印的城市。鎮江地處長江與京杭大運河交匯處,自古以來便是魚米之鄉、重要的運河漕運樞紐和糧食集散地。宋元時期,鎮江城內古運河畔黃花亭一帶,建有13座大型皇家糧倉,官方在糧食交接、篩選、檢驗、儲存中普遍使用了糧印,作為糧食監管和驗信的重要憑證。
鎮江開埠后,隨著江海大輪開運以及鐵路筑成,各地客商紛紛來鎮江設莊置號,收購轉運米麥雜糧,逐漸形成了長江下游規模最大的糧食市場。由此形成了米糧帆運業、米糧采運業、糧行業、鄉貨行業、米店業、礱坊碾米業、堆棧業等米業七大行業,分布于城西江邊、平政橋段、中華路及城里南門大街、糧米倉、上河邊一帶。這些糧行、鄉貨行、米號、米店,還有堆棧業的糧倉糧庫,在糧食篩選、儲存、銷售中,幾乎家家使用糧印,大多用自家商號作為鈐記。
我國糧印使用最廣泛最普及的時期,是新中國成立至上世紀70年代末,實行土地大包干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前的近30年時間里。那時,無論生產隊還是各大糧食管理站,糧印是必備的監管糧食安全的重要驗信工具。
按當時的體制,生產隊打下的糧食,先要留足三項:口糧、種子和飼料,剩余的要交公糧。在夏收時生產隊給社員分小麥,如果當天分不完,進倉的小麥上要蓋印。秋收和夏收時一樣,如果晾曬不入庫,也必須在稻谷、玉米、高粱、小米、豆子等糧食上蓋印。夏收秋收將糧食曬干,上繳完公糧,剩下的留著給社員分,糧食入庫后同樣也會在糧食上蓋印。如果要動用,必須由掌管糧印的印管員在場驗印。
除去分給社員的口糧外,種子和飼料都要入庫保存。那時,生產隊的糧庫都很簡陋,大多是土坯房木頭門窗,兩把大鐵鎖把糧庫門鎖上,一把鎖的鑰匙由糧食保管員掌握,另一把則由印管員掌管,既沒有防盜門也沒有報警器,凡是入了庫的糧食,都要在糧倉里把糧食打抹平整,再蓋上糧印。每次打開糧倉取用糧食時,糧食保管員、蓋糧印的印管員、會計或隊領導都要到場驗證糧印,方可動用庫存糧食,以示公正的同時,也體現了鄉村樸素的權力制衡理念。有了印記,如果糧食有丟失,一目了然。
掌管糧印的印管員,一般都由村里德高望重、誠實守信且辦事認真又有奉獻精神的人擔任。倉庫里,只要動用糧食,無論是晾曬、篩選、加工、分配,也不管冬天、夏天、白天、黑夜,印管員都要隨叫隨到,十分辛苦。
隨著時代的發展,糧印已退出了歷史舞臺,但作為農耕文化的痕跡,將深深地留存在歷史的記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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