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執法部門出臺安全生產第三方輔助行政檢查工作規范
金山網訊 近日,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制定出臺《安全生產第三方輔助行政檢查工作規范》(以下簡稱《規范》)。《規范》實施以來,已聯合第三方開展相關執法檢查45次,發現問題隱患507項,提出行政處罰建議114條。
《規范》適用于需要第三方專業機構輔助安全生產行政檢查的情況,明確了第三方機構在行政檢查各環節的具體事項。在交通執法指揮中心通過“守護2.0”執法系統實施派單后,相關執法大隊指派至少2名執法人員,會同第三方機構在現場采取查閱臺賬、口頭詢問等形式開展檢查。第三方人員現場出具問題隱患清單,對涉及處罰項的違法違規行為提出處罰建議。對照整改事項,執法人員簽發并及時送達《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整改通知書》,注明整改要求和整改時限;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或者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在職責權限范圍內按照相應程序和規定組織實施。在整改通知書規定的整改期限屆滿后,執法人員會同第三方機構及時組織復查。對拒不執行的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企業,依法依規處理,并列入重點監管對象。最終,執法人員將檢查相關的臺賬拍照或掃描上傳至“守護2.0”執法系統,實行“一企一檔”。
《規范》要求,各執法大隊應對第三方機構現場檢查、問題反饋、處罰建議、復查閉環等環節實行全過程監督,督促企業整改到位,嚴禁以罰代管、罰而不管。對經營主體涉及多個政府部門實施檢查的,具備條件的可以組織聯合檢查。(朱浩 唐澤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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