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則徐在鎮江整頓水運

林則徐像
□ 曹樹高
鎮江水運自古以來都是十分發達,西津古渡北對瓜洲,東達海口,《至順鎮江志》卷二中稱“使命客旅,絡繹往回,日不暇接”。然而,到了清代中期,由于管理不善,長江運河水運十分混亂。道光十二年二月十八日(1832年),清廷經過“細密精祥”任命林則徐為江蘇巡撫。林則徐到任后,立即著手整治水運。在他深察之后,決定對鎮江的水運首先進行整頓。
在林則徐整治水運之前,鎮江漕運幾乎全是雇用民船承擔水運。民船承擔水運,日久成幫,為所欲為,不但給鎮江的漕政帶來了難以治愈的“痼疾”,而且嚴重影響了水上運輸的正常進行。清代道光年間,據《林則徐集·奏稿》上說:“蘇省之鎮江前后兩幫,最為著名兇悍,劫殺擄驚,靡惡不為,且與浙江湖州府屬八幫結仇,各不相下。而鎮江幫水次本在徒、陽,又為浙船必經之路,重運先后開行,尚可不令遇見,迨回空過鎮。”諸漕幫還與“青皮匪棍”相互勾結,隨船南下,結伙盤踞鎮江丹徒江口,于行李內暗藏器械,行兇肆擾,劫奪過往行旅商船。
丹徒縣內長江江口橫閘內外、豬婆灘、大閘口,以及金山鲇魚套等處關津要道,是他們結伙敲詐的最好場所。其訛詐之財,由“總頭”掌管,地痞、漕吏皆有分肥。如計未得逞,則使南北船只堵塞運河,阻礙水上通行。據《東華續錄》記載,當時運河上滯留堵塞的船只十分擁擠,“積至千百號之多,阻滯至三、四日之久”,令行旅商賈不敢隨便通行,讓人望而生畏,小心謹慎不敢貿然前行。
林則徐到任江蘇巡撫后,對途經鎮江的長江、運河進行了多次明察暗訪,尋訪商船客旅,了解當地百姓,聽其眾人反映和商賈們的呼聲,又實地察看情形。在深察鎮江漕幫諸弊后,林則徐決心“與其懲辦于事后,莫為防范于未形”,便大刀闊斧地進行水運管理整頓。林則徐針對鎮江水運的實際情況,首先整頓吏治。他裁撤了一批與漕丁、地痞相勾結的貪官污吏,這其中包括鎮江府的“照磨”(當時的主管文書),丹徒縣丞等人,這批官府中人,根據罪行量刑處置。這些官府人員,有的治罪革職,有的判刑入獄。
同時,還抓獲了一大批不法歹徒,其中有化名龔來辰、隨糧船南下作惡多端的養心殿逃亡太監張來生,滋事水手呂三、許茂修,流氓頭子秀才李、劉廣基等人,所有這些一幫人或將其交內務府審查,治罪判刑,或押解送回原籍嚴加管束。由于林則徐大刀闊斧地整治水上交通,切斷了歹徒與官府的聯系,有效地打擊了歹徒的囂張氣焰,一時間運河水運風清氣正,百姓揚眉吐氣,商船穿梭而行,客旅放心行走。
雖然,水運秩序得到了有效整治,但運河上船只較多堵塞狀況仍是個問題。特別是在水運旺季,通過鎮江的商船很多,客旅船貨物運輸船,往返穿梭不息,由于擁擠,相互碰撞時有發生。為解決鎮江運河上船只擁擠堵塞的問題,林則徐每每在漕運旺季到來之時,親自坐鎮在鎮江江口指揮督運,確保運河上水運暢通。
至于對漕船各幫之間的糾紛和一些違法行為,則采取“有犯必懲,有懲必重”的措施,對漕河眾幫作合理的調整,避免這些人的船只泊于一處集體哄鬧。“查丹徒境內有江邊鲇魚套地方,深穩避風,為浙船不必經由之處,現在鎮江前后幫船均已渡江入境……飭令該兩幫船只先進鲇魚套寄泊。”這樣可以有效地減少各漕幫之間的摩擦,防患于未然。同時,林則徐為防范違章犯法者,據《林則徐集·奏稿》上報,林則徐又“委鎮江營參將繼倫督率備弁駐兵彈壓,俟浙幫全行出境之后再歸兌糧水次,以免尋釁互斗”,如再有違犯,則“照例嚴辦”。
經過林則徐在鎮江一段時間的重拳整頓、改革和大力整治以后,整個鎮江水上運輸的混亂局面得到了有效控制,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基本上得到了扭轉。為鎮江運河水上運輸的發展奠定了基礎,讓這條古老的京杭大運河充分發揮著特有的作用,也為老百姓營造了一個風清氣正的良好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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