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預撥財政貼息資金6000萬元,助力海洋產業高質量發展
為扎實推進實施《江蘇省海洋產業發展行動方案》,助力我省海洋產業高質量發展,今年8月,江蘇省財政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出臺支持海洋產業財政貼息政策,制定印發《江蘇省海洋產業項目貸款財政貼息實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簡稱《方案》),引導和撬動金融和社會資本加大對我省海洋產業的支持力度。近日,省財政按照“先預撥、后清算”方式,向16家合作銀行撥付2025年海洋產業財政貼息資金6000萬元,由合作銀行專項用于海洋產業項目財政貼息。
根據《方案》,2025—2027年政策實施期間,重點支持海洋產業項目建設,對企業用于設備購置(含配套軟件)、生產研發及辦公設施建設的項目貸款給予財政貼息,不包含流動資金貸款,且貸款年利率需不超過中長期LPR+50bp。符合條件的項目可享受省級財政1.5個百分點的貼息,單個項目年度貼息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同一項目每年度僅能享受一次貼息。其中,2025年貼息總規模控制在6000萬元內,按放款時間排序,額度用完即止;2026、2027年貼息規模將根據省財政核定數執行。
在貼息對象認定上,《方案》設置了明確門檻。申請貼息的項目建設主體企業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正常經營1年以上,擁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與制度;新建或改擴建項目需在江蘇省域內實施,項目總投資原則上不低于1億元、年度投資不低于3000萬元;項目貸款中用于設備購置(含配套軟件)、生產研發及辦公設施建設的總支出不少于500萬元,嚴禁“借新還舊”;企業近三年或自成立以來未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環保、質量事故,未被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申請貼息的貸款未獲得過省級其他領域貸款貼息。
關于貼息期限,對于2025—2027年每年度貼息期限內發生的放款,對其在當年貼息期限內實際支付的利息給予貼息。貼息方式上,對在貼息期限內借款企業已支付利息的貸款,由貸款銀行貼息返還企業;對在貼息期限內還未支付利息的貸款,在收息時由貸款銀行按相關規定予以兌付。
為保障政策精準落地,江蘇省建立了多部門協同推進、全方位宣傳推廣與嚴格跟蹤管理的保障體系。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梳理符合條件的企業、指導材料填報與項目甄別;財政部門做好預算安排與資金撥付,將合作銀行工作納入代理財政業務銀行服務評價;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引導合作銀行加大貸款投放,推動相關金融產品納入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合作銀行則需壓實審貸責任,核實項目建設內容是否符合支持方向,及時下達貼息資金。
據了解,此次財政貼息預計將撬動合作銀行發放貸款近百億元,帶動海洋產業2025年完成投資177.2億元。下一步,省財政廳將會同相關部門加強資金監管,督促合作銀行做好項目貸款貼息發放工作,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跟蹤監督貼息資金安全合規使用,并適時組織事后審核和抽查,確保項目真實、貸款實際發生,推動政策落地見效。
責任編輯:鄧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