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來鎮江共表彰見義勇為人員2.1萬余人次
“義”滿鎮江 禮贊英雄
金山網訊 今年是《江蘇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30周年。30年來,全市共表彰獎勵見義勇為人員21735人(次),發放獎金4100多萬元,這部地方性法規不僅為江蘇法治進程樹立了里程碑,更以制度化保障讓“德者有得、勇者有榮、義者有譽、助人有福”的價值觀深入人心。
鎮江自宋代起就有世界最早的紅船救生的大義故事流傳。30年來,在鎮江這片土地上,凡人英雄用行動詮釋了《條例》的生命力,也為新時代社會治理提供了鮮活注腳。這30年是正義不斷弘揚的30年,是無數平凡人化身英雄的30年,同時也是見義勇為從“道德倡導”走向“法治保障”的30年。《條例》明確“法定職責外挺身而出”的行為界定,構建起從申報確認到表彰獎勵、從醫療救助到優撫安置的全鏈條保障機制,讓見義勇為不再是一腔孤勇,而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社會共識。
高興大勇斗歹徒致殘的權益保障落實,間接推動了《條例》的誕生;施玉亮與盜竊的歹徒搏斗不幸犧牲,省政府追認他為革命烈士,成為鎮江見義勇為的一面旗幟;趙吉仁勇救落水少年不幸犧牲,詮釋了人性至善;張夕娥面對突發火情,逆行沖入火海,用“寧可自己受傷,也要護他人周全”的壯舉守護了一方平安……30年來,涌現出王祖修等4名見義勇為革命烈士,4名“全國見義勇為先進模范”,6名“江蘇省見義勇為英雄”,42名“江蘇省見義勇為先進個人”。他們的故事證明了榜樣的力量、榜樣的激勵,對見義勇為人員的制度性權益保障與“大義”精神傳承的共振,能讓平凡的人在危難關頭挺身擔當。
新時代新作為,站在《條例》頒布30年的節點回望,鎮江的凡人英雄們用血肉之軀筑起精神豐碑,而制度保障則為這份勇氣卸下了后顧之憂,我們看到的不僅是個人正義鋒芒,更是一個社會對正義的集體信仰。未來,鎮江將繼續完善制度、激活民力、涵養正氣,讓見義勇為的“江蘇樣本”在新時代綻放更璀璨的光芒。(高陽 趙強 記者 張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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